【在日本想趕走租客,給自己使用的外國房東們,請看。】

在日本,根據借地借家法,屋主若無正當事由,即使租約已滿,不得阻止房客更新租約。
所謂正當事由,收回自用或給親屬使用在判例上是不被認同的。因為房客的基本生活面受到借地借家法的保障。

今天跟日本上司中餐時也聊到,美國亦是在法律上保障入居者的續住權利,畢竟在法律上認為,房東租借給房客賺取租金,對房客來說,卻是自己生活的根據處,重要程度不同。

借地借家法判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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